尊敬的客户:
经湖南省财政厅、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我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由原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名称由“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对我所颁发了《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同意转制的批复。
《批复》中明确:“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前的经营期限、经营业绩视同连续,执业资格相应延续,转制前因执业质量可能引发的行政责任由转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我所特将此次转制更名事宜向各单位报告,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关照。
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